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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监督

什么是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监督

为协助保险公司完成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进行建设项目第三方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程。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由建设单位投保的,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间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造成的投保工程的损坏,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是指由建设单位投保的,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和保险期间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造成的投保工程的损坏,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

其中,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是指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时未能发现的,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质量原因造成的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合同要求,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工程质量缺陷。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投保人:建设单位

被保险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金请求赔偿权的人,为建设工程所有权人。建设工程转让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理赔流程

业主在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期间内发现工程存在保险范围内的质量缺陷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索赔申请。

经核定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公司应当按规定期限履行维修或支付维修费用义务。

经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公司应当按规定期限向业主发出不予赔偿的书面通知书,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共保模式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承保通常采取共保模式,统一保险条款、统一保险费率、统一理赔流程、统一分配份额。共保体由首席保险公司和至少三家成员保险公司组成。